關于黨總支部(支部)委員會設置調整暨選舉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來源:發布時間:2013-09-23浏覽次數:2095

 

各基層黨組織、各部門、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升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促進學院改革和發展。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學院内設機構設置的實際情況,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對黨總支部(支部)委員會設置調整并進行選舉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1.精幹、高效,有利于加強黨的建設的原則。

2.德才兼備、結構合理的原則。

3.民主集中制原則。黨總支部(支部)委員會委員實行差額選舉,由黨員大會選舉産生,報學院黨委審批。

4.黨總支部委員會一般由5人組成,其中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各1人,書記、副書記人選按照市委組織部和學院黨委有關任職文件執行。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3人組成,其中書記、組織(紀檢)委員、宣傳(統戰)委員各1人。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學生黨支部書記原則上由黨總支部副書記兼任。

5.黨總支部(支部)委員會實行任期制。黨總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

6.各總支部(支部)委員會委員應選舉黨性強,作風正,有一定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黨務工作基本知識,對黨的工作比較熟悉,工作能力較強,具有敬業、奉獻精神的且具有三年以上黨齡的同志擔任。

二、黨總支部(支部)委員會名稱和所轄範圍

根據《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關于基層組織的設置原則,結合學院内設機構設置的實際情況,決定設置黨總支部13個、直屬黨支部1個,所轄基層黨支部32個,具體如下:

1.中共金年会機關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6個,分别是:

第一黨支部(黨政辦公室、評建辦、紀檢監察室)

第二黨支部(組織部、宣傳部)

第三黨支部(人事處、科研處、保衛處)

第四黨支部(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第五黨支部(學生處、團委、圖書館)

第六黨支部 (财務處、後勤保障處、工會)

2.中共金年会機械工程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3個,分别是:教工第一黨支部、教工第二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3. 中共金年会電氣電子工程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4. 中共金年会現代管理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5. 中共金年会生物工程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6.中共金年会大衆傳媒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7.中共金年会汽車工程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8.中共金年会材料工程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9.中共金年会軟件工程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10.中共金年会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11. 中共金年会建築工程系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12.中共金年会基礎教學部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2個,分别是:教工第一黨支部、教工第二黨支部;

13. 中共金年会繼續教育學院總支部委員會,所轄黨支部3個,分别是:

第一黨支部(繼續教育學院)、第二黨支部(信息網絡中心)、

第三黨支部(實習實訓中心);

14.中共金年会退休教職工支部委員會。

三、黨總支部(支部)委員會選舉工作程序

1.黨總支部(支部)委員會召開黨員大會,在本黨總支部(支部)委員會範圍内按差額選舉原則推選委員候選人,差額20%,并将候選人的請示報院黨委組織部。

2.黨委組織部對候選人進行審查後,報學院黨委。

3.學院黨委對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批。

4.各黨總支部、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選舉後将總支委員選舉結果和分工情況的報告以及各黨支部委員選舉結果和分工情況的報告一并報院黨委組織部。

5.學院黨委審查批複。

四、有關要求

1.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嚴格遵守《中國共産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黨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确保黨總支部(支部)委員會調整及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2.各黨總支部要召開黨員大會,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并按照文件精神組織在本黨總支部範圍内按差額選舉原則推選黨總支部委員候選人6名,在各黨支部範圍内,按差額選舉原則推薦黨支部委員候選人4名;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推選支部書記候選人1名。各黨總支部對候選人進行審查後,以請示的形式報學院黨委審批(見附件1)。

3.學院黨委審批後,各黨總支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20%差額選舉)并将選舉結果報院黨委組織部(見附件234)。

4.各黨總支部委員會的選舉工作,由各黨總支部書記主持,機關黨總支部委員會選舉工作由行政第一黨支部書記主持。

5.各黨總支部及時将選舉工作的總結、會議記錄的複印件(加蓋黨總支部章)交至信息圖文中心427室,有關電子版材料發至zzyzzb1@163.com

 

附件:

附件1―3 關于黨總支部委員會候選人的請示及相關報告

附件4 黨總支部各黨支部所屬黨員劃分名冊

                   

                             201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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