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黨委關于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化解月”活動實施方案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來源:發布時間:2012-11-02浏覽次數:4927

 

 

各處、系、部門:

     根據《河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高校“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教電201275号)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排查和化解影響學院和諧穩定的問題,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持以人為本,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穩定工作會議精神和要求,緊密結合我院穩定工作實際,通過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月”活動,切實加強學院維護穩定工作組織領導,全面落實維穩責任,深入排查化解不穩定因素,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二、成立金年会維穩工作領導小組

  長:張桂蘭  崔振興

副組長:趙長海  王建莊  蔡同慶  肖世才  馬振華

  員:張建偉  張為民  任正傑  劉華強  巴玉強

宋建申      梁玉欣  楊鐵貴  張紅亮

趙長福  魯志剛  崔慧霞  張新偉  周麗坤

孫國安  平根建  李英麗  程春傑  劉宏勳

常秉琨      李大偉  李海潮  王曉峰

崔英傑  田立新

學院維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維穩工作辦公室,地點在學院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

辦公室主任:張建偉

副主任:侯清江  張慧珠  趙長福

聯系電話:64960088(白天),64961499(夜間)。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全校的維護穩定應急工作;研究學院維護穩定應急工作;協調、解決維護穩定應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協調維護穩定應急工作與正常教學工作的關系,确保維護穩定應急工作有序開展;對學院部門和個人在維護穩定應急工作中的表現作出獎懲;向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彙報工作,并及時取得工作支持。

三、活動内容及責任分工

      (一)排查範圍。排查範圍覆蓋到全校各處、系和部門,以及學校教學、管理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做到不留空擋,不留死角。

(二)重點問題排查。

1、校園交通安全、消防保衛、校園及周邊環境、危險品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責任部門:保衛處)

2、校園網、BBS論壇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責任部門:組織宣傳處)

3、學生日常管理、學生民生問題、學生思想狀況、思想政治教育問題和輔導員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責任部門:學生處、各系)

4、課堂教學管理和教學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責任部門:教務處、各系)

5、學院食堂飯菜價格、質量、衛生和後勤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責任部門:後勤處、夥食科)

       6、招生、就業和學籍、學曆管理方面的問題;(責任部門:招生就業處、學生處、教務處)

       7、講座、研讨會、報告會、社團活動和接受境外基金會資助審批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責任部門:團委、組織宣傳處、各部門)

      8、教師思想狀況問題、教師的民生問題和離退休教職工的民生問題;(責任部門:人事處、各系)

      9、抵禦和防範校園傳教滲透及反邪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責任部門:維穩辦、各部門)

四、排查工作的時間、方法和步驟

       1、排查工作時間:201210181118

       2、排查的工作方法:采取自下而上,點面結合,自查與抽查結合,聽取彙報與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排查工作要堅持内緊外松原則,周密安排,精心組織,認真開展,紮實推進。

       3、排查工作的步驟:總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自查階段:10月1811月3,由各處、系、各部門按本通知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本部門實際及職責範圍,組織專門力量進行全面的自查工作,要有針對性地确定自查、排查的重點問題,重點部位,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第二、督查階段:1141118,由學院組織專門力量對各部門進行抽查。各部門對排查出來的不穩定因素,要積極采取邊排查邊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

    在本階段,各處、系、部門要按照方案,進一步加強排查化解工作,要形成“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月”活動工作總結報告,并于1115前報黨政辦公室。

      五、排查工作的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确保學院和諧穩定是當前首要政治任務和重大政治責任,各系、處(室)、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立即開展工作,明确排查工作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表,根據提出的排查重點,結合本部門實際,對問題進一步分類、分解、細化,并把排查工作責任分解落實到人。确保排查準确,化解到位,堅決落實穩定這個硬任務和第一責任。

      2、周密部署,明确責任。學院維穩辦具體全院穩定工作,各部門要召開專題會議,積極推行該項工作,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對這次排查工作領導不力,責任不落實,不能按時完成排查任務或不能及時排查出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不穩定隐患,造成嚴重後果的部門,将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3、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各部門在認真排查的基礎上,認真治理清除各自職責範圍内的風險隐患,建立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要建立排查問題登記備案和台帳制度,實行問題消結和反饋制度,落實責任到人。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要及時彙總、歸納和分析,形成專門排查報告。确保重大不穩定問題能發現能化解。

      4、加強值班,及時報告。加強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暢通。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遇有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報學院領導,堅決杜絕遲報、漏報和瞞報。

 

 

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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